一、政府採購立法原因 政府採購係以公帑購買或推動政府政策,故需有公平,公正且公開的作業程序以利買賣雙方遵循,又為建立政府採購制度,依公平、公開之採購程序,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,確保採購品質,亦訂有政府採購法以規範整體採購秩序及程序。故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辦理有關工程之定作、財物之買受、定製、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類型之採購案件,均屬該法之規範範疇
二、經濟部協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服務中心
政府採購作業程序看似複雜,然其確卻不難瞭解,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設置有專業人員協助指引廠商進入或釐清爭議,歡迎中小企業多加利用。
本服務中心提供之服務如下:
1、反映中小企業問題,提供政府採購法令諮詢服務,協助解決標案問題。 2、透過網站擴散政府採購資訊,即時提供中小企業參考運用。 3、彙編「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作業手冊 」,傳承實務經驗。 4、辦理政府採購實務講習課程,透過教育訓練提昇企業採購人員法令知識。 5、召開專家座談會,邀集政府採購學者專家、工程會代表與業界人士,協助解決採購爭議並探討易衍生爭議之採購問題,提供建議及解決方案。
在參與政府採購的過程中,若遇有任何問題,您可利用專線、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諮詢,採購服務中心設有專人為您服務!
諮詢專線:0800-082-822
傳 真:(02)2362-9418
電子信箱:smeconsult@moe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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